农药登记证号:PD20150040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西大华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0-15克/亩 喷雾
石榴树 桃蛀螟 5000-7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在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开始施药,兑水30—60公斤/亩,石榴树桃蛀螟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2.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施药次数:水稻21天,2次;石榴树14天,1次。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的氨基丁酸传递而使害虫在几小时内迅速麻痹、拒食、行动缓慢或不动,最终在24—28小时内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石榴树桃蛀螟。
注意事项:
1.注意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及接触到皮肤上,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等;施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并更换衣物。2.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使用;使用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田地,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不可与强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4.为延缓害虫抗药性产生,应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用急救措施,及时送医就诊。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核准日期: 2015-01-04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