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2649
登记证持有人:科迪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名称:毒死蜱
剂型:水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柑橘树 介壳虫 660-1300倍液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90-120毫升/亩 喷雾
苹果树 绵蚜 880-13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苹果绵蚜,于花前和花后在绵蚜发生高峰初盛期各施药1次;本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1-2次,间隔7天,每亩兑水45升左右;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3.防治柑橘矢尖蚧,在爬虫高峰期施药,重点是第一代幼虫发生高峰期,必要时在第一次药后隔10天再施药1次。本品在柑橘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4.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在果树开花期不宜使用。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6.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柑橘树上施药5天后、苹果树上施药5天后,水稻上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多种作物上的食叶性害虫、介壳虫和蚜虫。
注意事项: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 喷药时要周到、均匀,叶面、叶背均需喷到。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如防护罩、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有毒,鸟类保护期慎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蚕室禁用,桑园附近慎用。 5. 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请即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 可能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眼刺激和角膜损伤,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皮肤刺激。不慎大量误食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长期接触可能引发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2. 眼睛溅入:保持眼睛张开,用水缓慢轻柔地淋洗15-2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再冲洗10-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 3. 误食:立即呼叫急救中心。携此标签送医诊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 4. 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 5. 皮肤沾附: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刻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 6. 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本品是一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可注射阿托品(Atropine)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含有石油馏分(petroleum distillate),引吐时,要避免吸入性肺炎。 24小时中毒急救热线:(021) 5838 2516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4-12-16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