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42324 |
|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嘧菌酯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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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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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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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枇杷 |
角斑病 |
600-80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炭疽病 |
667-800倍液 |
喷雾 |
| 莲藕 |
叶斑病 |
1500倍液 |
喷雾 |
| 黄瓜 |
霜霉病 |
48-57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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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黄瓜霜霉病,按推荐剂量,首次施药于病害发生前或初见零星病斑的发生初期,注意叶面均匀喷雾。视天气变化和病情发展,间隔7-10天施药1次,一般情况施药3次为宜。 2.防治柑橘炭疽病,按推荐剂量,于病害发生前或初见零星病斑时喷雾,间隔7-10天施药1次,施药3次。注意对柑橘树的叶片和果实进行均匀喷雾。 3、防治莲藕叶斑病,按推荐使用剂量,于病发前期或初期施药,间隔7天,喷药2次。采用喷雾方法对莲藕茎、叶均匀喷雾。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以免产生药害。4、防治枇杷角斑病,按推荐剂量,于病害初发期施药,间隔7天,喷药2-3次,采用整株均匀喷雾施药。5、本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柑橘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莲藕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枇杷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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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天然化合物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病原菌线粒体的呼吸作用来阻止其能量合成, 是一种较新的作用机理的杀菌剂, 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功效。对黄瓜霜霉病、柑橘炭疽病、莲藕叶斑病和枇杷角斑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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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藻类、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并请远离水产养殖区域。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藕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施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 3、用过的空包装、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本产品使用时建议单独喷施,不宜在作物的一个生长期连续使用,为了延缓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 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密封后,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一起存放或运输。2. 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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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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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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