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2187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虫嗪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山药 蓟马 15-20克/亩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2-4克/亩 喷雾
芹菜 蚜虫 4-8克/亩 喷雾
豇豆 蓟马 15-2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在水稻飞虱卵孵盛期或低龄若虫盛发期防治水稻的稻飞虱,用水量50—60公斤/亩。2.在芹菜蚜虫发生高峰初期采用喷雾法均匀喷雾,用水量40—50公斤/亩。3.在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均匀喷雾防治,用水量45—60公斤/亩。4.在山药蓟马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5.应避开高温时间、大风天气或雨天施药。早晨或傍晚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6.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3次;在豇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施药1次。山药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噻虫嗪是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其作用机理可选择性抑制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进而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造成害虫出现麻痹死亡。
注意事项:
1.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专用的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9-26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