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2175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苯醚甲环唑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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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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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葱 |
紫斑病 |
17-21克/亩 |
喷雾 |
姜 |
叶枯病 |
8-16克/亩 |
喷雾 |
柿子树 |
炭疽病 |
5550-9250倍液 |
喷雾 |
猕猴桃 |
褐斑病 |
3000-5900倍液 |
喷雾 |
花椒树 |
锈病 |
3700-7400倍液 |
喷雾 |
菊花 |
白粉病 |
15-20克/亩 |
喷雾 |
蒜薹(贮藏期) |
叶枯病 |
3700-7400倍液 |
浸梢 |
金银花 |
白粉病 |
稀释2200-2900倍 |
喷雾 |
香蕉 |
叶斑病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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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香蕉叶斑病、姜叶枯病、金银花白粉病、大葱紫斑病、柿子树炭疽病、花椒树锈病、猕猴桃褐斑病、菊花白粉病的发病初期施药,均匀喷湿叶面及叶背,在蒜薹5月份采摘入库时采用浸蘸法处理蒜薹薹梢,防治蒜薹叶枯病。2.安全间隔期:香蕉为42天,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3次。姜为14天,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亩兑水45公斤左右,每季最多施药2次。金银花为7天,间隔7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2次。大葱为21天,间隔7天施药1次,每亩兑水 45公斤左右,每季最多施药2次。蒜薹为90天,于蒜薹采摘后浸梢施药1次。柿子树为14天,间隔10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2次。花椒树为14天,间隔10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2次。猕猴桃为14天,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2次。食用菊花为28天,间隔7—10天施药1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每季最多施药2次。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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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香蕉叶斑病、姜叶枯病、金银花白粉病、大葱紫斑病、蒜薹叶枯病、柿子树炭疽病、花椒树锈病、猕猴桃褐斑病、菊花白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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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菌剂轮换使用。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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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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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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