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930 |
| 登记证持有人:通州正大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维·毒死蜱 |
| 剂型:水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总有效成分含量:30%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毒死蜱29%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7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及低龄幼虫高峰,均匀喷施本品。如虫情严重,间隔5~7天左右进行二次喷雾,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等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上。
|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毒死蜱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其机理为抑制胆碱酯酶合成和阻碍害虫神经信息传递,持效期较长,是防治水稻纵卷叶螟的良好药剂。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2、喷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不要直接接触药液,施药时要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结束后,要进行个人清洗。 3、本品鸟、蜜蜂,家蚕有毒,在养蜂地区开花植物花期及蚕室周围、桑园附近禁止使用,对鱼、绿藻高毒,,使用过程中,禁止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要避免药液流入池塘等水源中,施药器具不得在池塘等水源中洗涤。对赤眼蜂极高风险,放蜂期禁止使用 ,赤眼蜂等天敌区域禁止使用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则全身不适、头昏、无力、流诞、嗜睡,瞳孔放大,重则呕吐、腹痛、抽畜、烦躁不安。严重时呕吐,急救措施:药液溅到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反复冲洗15分钟,如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若诊断为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诊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要和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贮混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 |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
|
核准日期: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