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457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蚜酮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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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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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蚜虫 |
9-1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16-20克/亩 |
喷雾 |
百香果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菊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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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虫害始发期至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百香果上用水量每亩45—50公斤,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推广使用前,应在菊花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菊花上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百香果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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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塞刺吸式口器害虫的口针,导致害虫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对水稻稻飞虱、小麦、菊花和百香果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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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本品应当至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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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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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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