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249
登记证持有人:辽宁省葫芦岛凌云集团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虫嗪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蓟马 11-15克/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6-8克/亩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3-4克/亩 喷雾
芹菜 蚜虫 4-8克/亩 喷雾
菠菜 蚜虫 6-8克/亩 喷雾
豇豆 蓟马 15-2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上使用时,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水稻上使用时,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2.已在温暖晴天使用,有利于要小发挥,大风天火预计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为噻虫嗪,它是一种结构新颖的低毒烟碱类杀虫剂,兼具胃毒及触杀作用。施药后,可被作物根或叶片叫迅速地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蚜虫、稻飞虱、白粉虱、蓟马、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戴帽子。 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活该做其他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是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5.本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类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6.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7.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8.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和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持续,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 5.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6.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放在一起贮存和运输。2.本贫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3.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0℃或高于35℃。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5-0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