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153 |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多杀霉素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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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多杀霉素48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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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5-6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2-3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2.5-3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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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棉铃虫及小菜蛾均宜在低龄幼虫期施药。本品无内吸性,喷雾时应均匀周到,叶面、叶背及心叶均需着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5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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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来源于放线菌的生物源农药,作用于昆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甘蓝小菜蛾、豇豆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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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对蜜蜂有高毒性,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期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可能造成轻度眼睛刺激。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3.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4.皮肤沾附: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皮肤。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症状持续请就医。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剂。按症状进行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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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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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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