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132 |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嗪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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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嗪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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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天麻 |
蚜虫 |
6-10克/亩 |
喷雾 |
枸杞 |
蚜虫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飞虱 |
4-5克/亩 |
喷雾 |
茭白 |
长绿飞虱 |
5000-8333倍液 |
喷雾 |
菠菜 |
蚜虫 |
6-8克/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15-2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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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飞虱发生盛期时、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茭白长绿飞虱发生初期、天麻蚜虫盛发期、枸杞蚜虫发病初期使用,注意兑水均匀喷雾。兑水量:水稻、菠菜30—50公斤/亩;天麻:15—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应避开高温时间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和菠菜上安全间隔期分别为28天和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茭白上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天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枸杞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的地块24小时内禁止放牧和畜禽进入。4.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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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菠菜蚜虫、茭白长绿飞虱和天麻蚜虫、枸杞蚜虫、豇豆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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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衣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开花植物花期和桑园、蚕室附近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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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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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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