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116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蚜酮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飞虱 12-20克/亩 喷雾
百香果 蚜虫 20-30克/亩 喷雾
菊花 蚜虫 20-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飞虱若虫初发期喷雾使用。于菊花蚜虫发生始盛期均匀喷雾使用。于百香果蚜虫发生始盛期均匀喷雾使用。兑水量45—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喷雾。2.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菊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百香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使用次数为1次。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菊花、百香果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吡蚜酮属于吡啶类杀虫剂,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菊花蚜虫、百香果蚜虫。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如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4-04-27
重新核准日期: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