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027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苯甲· 嘧菌酯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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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325克/升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0克/升
苯醚甲环唑12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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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三七 |
黑斑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山药 |
褐斑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西瓜 |
蔓枯病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贝母 |
黑斑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金银花 |
白粉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金银花 |
褐斑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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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西瓜蔓枯病发病初期用药,每隔7—10天施药1次;于三七黑斑病发病前或初期进行喷雾施药,可用药3次,间隔7—10天。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某些苹果树品种和樱桃品种对本品敏感,切勿使用;对邻近有苹果树、樱桃作物喷施时,应避免药剂雾滴漂移。4.西瓜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贝母上安全间隔期7天,最多施药2次。5.喷液量:根据作物生育阶段和种植密度,一般30—60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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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嘧菌酯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铲除、渗透和内吸性;苯醚甲环唑是内吸性杀菌剂,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广泛应用于果树、蔬菜等作物,两者合理混配对西瓜蔓枯病、贝母黑斑病、山药褐斑病、金银花白粉病、金银花褐斑病、三七黑斑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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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5.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如眼睛溅入,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3.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状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储藏温度应避免低于-10℃或高于35℃。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物品同储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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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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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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