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983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苯醚甲环唑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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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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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葱 |
紫斑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梨树 |
黑星病 |
稀释6000-7000倍 |
喷雾 |
蒜薹(贮藏期) |
叶枯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梢 |
金银花 |
白粉病 |
稀释600-800倍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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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梨树发病初期使用本品6000-7000倍液,每次施药间隔7-14天,连续喷药2-3次。
2.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金银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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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三唑类内吸性杀菌剂。药液喷施后可迅速被作物完全吸收,并传送到植物各部位。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梨树黑星病、金银花白粉病具有较好的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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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对鱼及水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3.避免采花期用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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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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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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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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