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958 |
登记证持有人:天津艾格福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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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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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蚜虫 |
2.5-3克/亩 |
喷雾 |
芹菜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莲藕 |
莲缢管蚜 |
1.5-3克/亩 |
喷雾 |
菠菜 |
蚜虫 |
3-4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9-42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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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花蚜虫若虫发生初盛期喷施,防治芹菜蚜虫应在蚜虫发生高峰初期施药,施药时每亩兑水30千克左右,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应用于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均匀喷雾,兑水750克/公顷左右;应用于韭菜割后第二天,按设计剂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均匀撒施于土表;应用于莲藕缢管蚜发生始盛期,均匀喷雾1次,兑水450克/公顷;应于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均匀喷雾,兑水750克/公顷。
2.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天晴后应补喷一次,大风天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植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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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用于防治棉花蚜虫、菠菜蚜虫、芹菜蚜虫、韭菜韭蛆和莲藕莲缢管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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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菠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施药1次;在莲藕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1次;在菠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及鸟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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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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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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