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919 |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呋酰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240克/升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纹枯病 |
17-22毫升/亩 |
喷雾 |
韭菜 |
白绢病 |
60-80毫升/亩 |
灌根 |
高粱 |
叶斑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纹枯病:应于分蘖期发病初期进行防治,每亩兑水40—50公斤后搅拌均匀常规喷雾,防病要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防治韭菜白绢病:在韭菜白绢病发病前期或发病初期施药。3.防治高粱叶斑病:应于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6.安全间隔期和施药次数:水稻、韭菜、高粱均为14天,水稻2次、韭菜和高粱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韭菜白绢病、高粱叶斑病。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入:清水彻底清洗15—20分钟。如有不适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请及时携标签就医。如神志清醒,可饮用两杯清水。切勿给神志不清者喂食任何东西。3.皮肤沾附:除去衣物,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携此标签就医。被溅衣物需要彻底清洗后再穿着。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向医生咨询。给医护人员的提示:如误食,可谨慎实施胃排空。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14-04-10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