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559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大葱 甜菜夜蛾 2-3毫升/亩 喷雾
山药 甜菜夜蛾 6-10克/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5-20毫升/亩 喷雾
番石榴 卷叶虫 750-1500倍液 喷雾
芒果树 蓟马 2500-3500倍液 喷雾
芦笋 甜菜夜蛾 3-4毫升/亩 喷雾
茭白 二化螟 35-50毫升/亩 喷雾
金银花 尺蠖 8-12毫升/亩 喷雾
金银花 棉铃虫 12-16毫升/亩 喷雾
韭菜 葱须鳞蛾 6-8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在茭白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或1龄幼虫盛发期用药,采用叶面喷雾法施药,用药时田间需有3厘米以上的水层,保水5—7天。在金银花尺蠖、棉铃虫发生期喷雾用药。在芦笋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喷雾。在番石榴卷叶虫发生始盛期施药,间隔10天左右施药1次。防治大葱甜菜夜蛾、韭菜葱须鳞蛾和金银花尺蠖、棉铃虫推荐用水量为15-30公斤/亩。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芦笋甜菜夜蛾推荐用水量为30-45公斤/亩。防治茭白二化螟推荐用水量为30-60公斤/亩。于山药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1次,推荐用水量45-60公斤/亩。2.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茭白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金银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芦笋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番石榴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大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山药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3.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叶用大葱、芦笋、茭白、金银花、番石榴、山药等小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具有触杀作用,药液能够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可用于防治大葱甜菜夜蛾、金银花尺蠖、金银花棉铃虫、水稻稻纵卷叶螟、茭白二化螟、韭菜葱须鳞蛾、芦笋甜菜夜蛾、番石榴卷叶虫、山药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2.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3.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生的产生。5.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使用大量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核准日期: 2014-03-06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