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40473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中新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吡蚜酮 |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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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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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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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2-16克/亩 |
喷雾 |
| 绿豆 |
蚜虫 |
15-25克/亩 |
喷雾 |
| 芝麻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 药用百合 |
蚜虫 |
8-12克/亩 |
喷雾 |
| 观赏菊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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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飞虱,于幼虫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2.防治绿豆蚜虫,于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0—40公斤,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3.防治芝麻蚜虫,于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0天。4.防治观赏菊花蚜虫,于幼虫初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50—60公斤,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5.防治药用百合蚜虫,于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可按照当地农业生产实践调整用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7.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药用百合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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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吡蚜酮属吡啶类或三嗪酮类杀虫剂,具有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并具有触杀和内吸活性。2.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绿豆蚜虫、芝麻蚜虫、观赏菊花蚜虫和药用百合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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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急救措施: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2.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4.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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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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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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