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2626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嘧菌酯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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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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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板蓝根 |
白粉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瘟病 |
40-53克/亩 |
喷雾 |
黄芩 |
白粉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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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黄芩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7天。板蓝根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7天。按推荐剂量兑水均匀喷雾。2.避免与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助剂混用。3.苹果树和樱桃树的一些品种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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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嘧菌酯为醌外抑制剂,具有保护性、治疗性、铲除性、内吸传导性。通过阻碍细胞色素b与细胞色素c1的电子传递,抑制线粒体呼吸,抑制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板蓝根白粉病、黄芩白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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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和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类、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的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时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有一定的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呼吸。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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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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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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