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2593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玉米螟 6-10克/亩 喷雾
甜菜夜蛾 8-10克/亩 喷雾
核桃树 举肢蛾 5000-7000倍液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2-3克/亩 喷雾
石榴树 桃蛀螟 5000-7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姜玉米螟产卵到孵化初期、姜甜菜叶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兑水量40—50公斤/亩;核桃树举肢蛾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施药;石榴树桃蛀螟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施药;喷雾应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核桃树、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4.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生长季最多使用2次;在姜、石榴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生长季最多使用1次;在核桃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姜玉米螟、姜甜菜夜蛾、核桃树举肢蛾、石榴树桃蛀螟。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他裸露部位。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3.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影响,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误服后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核准日期: 2013-12-17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