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2562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蚜酮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绿豆 蚜虫 15-25克/亩 喷雾
芝麻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观赏菊花 蚜虫 20-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观赏菊花蚜虫,于蚜虫始发期施药,兑水50—60公斤/亩,均匀喷雾,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于绿豆蚜虫发生初期施药,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在芝麻蚜虫发生初期施药,兑水45—50公斤/亩,均匀喷雾。2.本品在绿豆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本品在芝麻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尤其对目标害虫的危害部位。4.预计大风或一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本品可用于观赏菊花蚜虫、绿豆蚜虫、芝麻蚜虫。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2.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无典型中毒症状。中毒急救: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轻柔地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诊治,无特殊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储存在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及热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12-17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