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2553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淏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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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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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5-7.5克/亩 |
喷雾 |
观赏牡丹 |
刺蛾 |
15-2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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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在甘蓝上,应选择在甜菜夜蛾卵孵高峰或1-3龄低龄幼虫期,兑足量水喷雾。喷药时注意心叶、叶片正面和背面均要喷雾,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2.用在牡丹上,于牡丹刺蛾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使用,施药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牡丹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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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害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能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害虫很快停止进食,并发生不可逆转的兴奋、麻痹,最后死亡。本品在水中能迅速崩解形成稳定的悬浮剂,渗透到作物表皮组织,形成有效成分贮存层。可以防治甘蓝甜菜夜蛾与牡丹刺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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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2、本品对鱼、虾、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3、本品对蜜蜂、天敌、鸟类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养蜂区、鸟类保护区禁用;4、蚕对本品敏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6、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混合储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核准日期: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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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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