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2136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哈维斯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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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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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2.4-3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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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细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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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还有一定的渗透性。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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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中清洗施药器具。本品对虾、蟹等甲壳类生物毒性高,不得在河塘等水域附近、水田及虾蟹养殖区附近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 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更换清洗工作服。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若误服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5.7%。 |
核准日期: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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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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