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854
登记证持有人:四川红种子高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啉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3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松树 天牛 4000-5000倍液 喷雾
甘蓝 蚜虫 4.3-5.7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甘蓝蚜虫应于蚜虫始发期至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千克,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防治松树天牛在松树天牛成虫羽化盛发初期喷雾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可用于防治甘蓝蚜虫和松树天牛。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农药,应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使用,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2.本品在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对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病人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单独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3-09-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