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820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戊唑醇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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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戊唑醇43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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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冬枣 |
炭疽病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小麦 |
白粉病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赤霉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锈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金银花 |
白粉病 |
稀释4000-6000倍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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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喷雾施药,间隔7—10天,可喷药3次;冬枣谢花坐果后,炭疽病发病初期喷雾施药,间隔10—14天,可喷药3次;小麦白粉病、锈病发病初期喷雾施药,间隔7—10天,可喷药2次,用水量40—45公斤/亩;小麦赤霉病在小麦扬花初期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5—7天,用水35—45公斤/亩;金银花白粉病发生初期喷雾施药2次,间隔7天(避免采花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及每季最多施药次数:苹果树28天,3次;冬枣21天,3次;小麦白粉病40天,2次;小麦锈病、赤霉病21天,2次;金银花5天,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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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三唑类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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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鞋子,戴手套、口罩、帽子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混合使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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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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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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