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807 |
登记证持有人:成都新朝阳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藜芦根茎提取物 |
剂型:可溶液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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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藜芦胺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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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红蜘蛛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枣树 |
红蜘蛛 |
600-8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红蜘蛛 |
600-800倍液 |
喷雾 |
猕猴桃 |
红蜘蛛 |
600-700倍液 |
喷雾 |
茄子 |
红蜘蛛 |
120-140克/亩 |
喷雾 |
茶叶 |
茶黄螨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草莓 |
红蜘蛛 |
120-140克/亩 |
喷雾 |
辣椒 |
红蜘蛛 |
120-14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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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红蜘蛛发生始盛期施用,注意喷雾均匀。防治茄子、草莓、辣椒红蜘蛛,推荐用水量40—50公斤/亩。防治小麦红蜘蛛,推荐用水量30—4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施药后如遇雨水需补喷。3.使用前充分摇匀,保证药效。4.使用本品后的辣椒、茄子、柑橘、茶叶、草莓、枣、猕猴桃至少应间隔10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施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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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枣树、柑橘树、
猕猴桃、茄子、草莓、辣椒、小麦红蜘蛛,茶叶茶黄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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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3.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者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可以用鞣酸或活性炭混悬液洗胃,静脉滴注葡萄糖液,肌肉注射阿托品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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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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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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