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642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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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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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60-70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豆荚螟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辣椒 |
烟青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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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在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前为最佳施药期,施药时要均匀全株喷雾,防治的重点部位为棉花的蕾铃。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忽施药。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时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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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抗生素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渗透
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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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2、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4、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流涎、颤抖、萎靡等。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洗净。
3、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
4、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5、如发生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D-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
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
核准日期:
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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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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