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397 |
登记证持有人: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2,4-滴异辛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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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滴异辛酯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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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44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44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44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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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小麦分蘖盛期,兑水20-30公斤/亩,茎叶均匀喷雾一次;春玉米、春大豆田播后苗前,兑水20-30公斤/亩土壤均匀喷雾,处理一次。2、玉米自交系和某些单交种对本品敏感。3、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药剂飘移到邻近的阔叶作物、蔬菜和果树上,以防产生药害。4、风速>4米/秒时及降雨前,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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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和传导,茎叶吸收可通过植物的轫皮部向下传导到达根部;根吸收可通过植物的木质部向上传导到达全株,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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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以免降低除草剂除草效果。2、春大豆拱土期严禁使用。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 不可饮水、进食等;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5、对水蚤、藻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间套或近距离内种有阔叶作物的冬小麦、春玉米、春大豆不能使用本品。7、用标准喷雾器喷雾,不能用弥雾机或超低量器械施药。施药时应压低喷头均匀喷雾,应在无风或微风晴天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后施药。 |
中毒急救措施: 口服中毒表现为消化道症状,然后出现感觉异常,嗜睡,肌肉无力和纤维颤动,严重者出现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和心力衰竭,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若误服或吞食,立即催吐,口服10%硫酸亚铁溶液,每15-30分钟用10毫升洗胃,共服30-50毫升,不可温水洗胃。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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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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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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