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284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苯醚甲环唑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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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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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山药 |
炭疽病 |
40-60克/亩 |
喷雾 |
山药 |
黑斑病 |
40-45克/亩 |
喷雾 |
枸杞 |
白粉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柿子树 |
炭疽病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猕猴桃 |
褐斑病 |
800-1600倍液 |
喷雾 |
芝麻 |
茎腐病 |
50-70克/亩 |
喷雾 |
花椒树 |
锈病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金银花 |
白粉病 |
750-125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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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苹果树斑点落叶病发病初期,施药次数一般为2—3次;枸杞白粉病发病初期施药1次;金银花白粉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间隔7—10天施药1次,共施药2次;柿子树炭疽病、花椒树锈病、猕猴桃褐斑病发病初期,可施药2次,柿子树炭疽病、花椒树锈病间隔10天施药1次,猕猴桃褐斑病间隔7—10天施药1次;山药黑斑病发病前或发生初期,间隔7天,共施药3次,推荐兑水量45—55公斤/亩;山药炭疽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间隔7—10天施药1次,共施药2次,推荐兑水量30—45公斤/亩;在芝麻茎腐病发生前或发生初期施药,兑水40—50公斤/亩,均匀喷雾,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枸杞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金银花、柿子树、花椒树、猕猴桃、山药炭疽病、芝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均为14天,每季均最多使用2次;在山药黑斑病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金银花、柿子树、花椒树、猕猴桃、山药、芝麻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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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和传导性。用于防治苹果树斑点落叶病、枸杞白粉病、金银花白粉病、柿子树炭疽病、花椒树锈病、猕猴桃褐斑病、山药黑斑病、山药炭疽病及芝麻茎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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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该产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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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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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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