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882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二嗪磷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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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嗪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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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吸浆虫 |
40-60千克/亩 |
撒施 |
小麦 |
蛴螬 |
40000-50000克/亩 |
撒施 |
小麦 |
蝼蛄 |
40000-50000克/亩 |
撒施 |
花生 |
蛴螬 |
50-60千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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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小麦、花生播种前均匀撒施。2.每季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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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对小麦蛴螬、蝼蛄、吸浆虫、花生蛴螬等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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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遇碱性物质易降解,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不可与含铜杀菌剂和敌稗混合使用,在使用敌稗前后两周内不 得使用本剂。 3.本品不能用铜罐、铜合金罐、塑料瓶盛装;储存时应防治在阴凉干 燥处。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立即覆土;鸟类保护区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使用过本品的田块改种桑树时,须小面积试种,确定对蚕无害后再大面积种植。 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抽 烟和饮水等;施药后,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等。 6.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症状为头昏、头痛、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腹痛、腹泻等,不慎接触皮肤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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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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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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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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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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