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744
登记证持有人:广州市金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李子树 食心虫 2000-3000倍液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8-12毫升/亩 喷雾
荔枝树 蒂蛀虫 890-1140倍液 喷雾
豇豆 蓟马 9-12毫升/亩 喷雾
豇豆 豆荚螟 9-12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荔枝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2.防治甘蓝甜菜夜蛾,与甜菜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将药剂均匀喷到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7天。3.防治李子树食心虫,于李子树结果期、食心虫成虫产卵至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防治豇豆豆荚螟,豇豆豆荚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天。5.防治荔枝树蒂蛀虫,于荔枝树蒂蛀虫卵孵高峰期,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6.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通过阻碍其运动神经系统信息传递而使害虫身体麻痹死亡。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李子树食心虫、豇豆蓟马、豇豆豆荚螟、荔枝树蒂蛀虫。
注意事项:
1.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误食,立即用清水漱口,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4.皮肤沾附,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
核准日期: 2013-04-12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