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732 |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东生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维·氟啶脲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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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2.2%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2%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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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斜纹夜蛾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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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卵孵化高峰或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视虫情发生严重情况可再进行喷施1-2次,注意喷雾匀匀、周到,防止漏喷。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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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氟啶脲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的杀虫剂。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加之氟啶脲有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对甘蓝的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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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使用。 2、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喷药时要使药液湿润全部叶片,才能发挥药效,在低龄幼虫期与产卵高峰盛期施药效果好。 4、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鱼、虾蟹等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植物花期施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过敏者禁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氟啶脲中毒急救: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脸,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不适就医。1)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2)氟啶脲:如误服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水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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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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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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