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716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众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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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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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甜菜夜蛾 |
5-7毫升/亩 |
喷雾 |
茭白 |
二化螟 |
35-50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6-8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豆荚螟 |
6-8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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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茭白二化螟在二化螟始盛期至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2、防治甘蓝甜菜夜蛾卵孵化盛期及幼虫期施药,3龄以上可使用推荐剂量高量。3、防治豇豆豆荚螟在豆荚螟幼虫孵化初期、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4、最好在早上或傍晚施药。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6、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茭白上安全间隔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豇豆上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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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甜菜夜蛾、茭白二化螟、豇豆豆荚螟、蓟马有较好的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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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3.4% |
核准日期:
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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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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