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630 |
登记证持有人: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2,4-滴异辛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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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滴异辛酯9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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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40-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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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小麦分蘖盛期,茎叶喷雾一次;春玉米、春大豆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一次。2、玉米自交系和某些单交种对2,4—滴异辛酯敏感。3、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药剂飘移到邻近棉花、蔬菜、果树上,以防产生药害。4、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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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和传导,茎叶吸收可通过植物的轫皮部向下传导到达根部;根吸收可通过植物的木质部向上传导到达全株,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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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以免降低除草剂除草效果。2、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免使杂草产生抗药性。3、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使用本品。4、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 不可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5、对鱼类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口服中毒表现为消化道症状,然后出现感觉异常,嗜睡,肌肉无力和纤维颤动,严重者出现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和心力衰竭,部分病人有肝、肾损害。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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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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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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