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035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汤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鲜胺 |
剂型:水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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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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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山药 |
炭疽病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炭疽病 |
1200-16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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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苹果树炭疽病、山药炭疽病发病初期施药,可有效防止病害的发生及危害,注意施药时应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山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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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并具有一定的传导性,按登记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炭疽病、山药炭疽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苹果树、山药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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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为防止抗性产生,应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或轮换使用。
3.该产品对家蚕、蚤类、藻类有毒,禁止在蚕室及桑园附近使用,禁止在河流附近施药,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毒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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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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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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