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2060 |
登记证持有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蚜酮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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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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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飞虱 |
12-20克/亩 |
喷雾 |
百香果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菊花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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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稻飞虱发生初期使用,喷雾应均匀。于菊花蚜虫发生始盛期使用,喷雾应均匀。于百香果蚜虫发生始盛期使用,用水量45—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2.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菊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百香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使用次数为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菊花、百香果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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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吡啶类杀虫剂,对水稻稻飞虱,菊花蚜虫,百香果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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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避免与强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在开花植物开花期、桑园以及水塘附近禁止使用,避免造成损失。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4.误食: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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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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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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