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953 |
登记证持有人: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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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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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核桃树 |
举肢蛾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甜菜夜蛾 |
4-5克/亩 |
喷雾 |
石榴树 |
桃蛀螟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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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甜菜夜蛾低龄虫期发生初期施药,兑水45—60公斤/亩均匀喷雾。2.在石榴树桃蛀螟成虫、核桃树举肢蛾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核桃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石榴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5.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核桃树、石榴树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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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核桃树举肢蛾、石榴树桃蛀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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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过敏者禁用,使用后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经口: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
核准日期:
201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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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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