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792
登记证持有人: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啉
剂型:可溶液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飞虱 7.5-10毫升/亩 喷雾
苹果树 黄蚜 5000-65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苹果树蚜虫发生始盛期用药,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稻飞虱发生高峰前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可继续用药,但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施药要均匀周到,方能有效控制害虫。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瓜类、豆类作物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可防治苹果树上的蚜虫,对水稻稻飞虱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为延缓抗性的发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期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乏力,肌肉感觉僵硬,呼吸障碍等。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11-22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