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583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灭·喹·氟磺胺 |
| 剂型: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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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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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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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草松15%
氟磺胺草醚7%
精喹禾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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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00-130毫升/亩 |
喷雾 |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120-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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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应在无风或微风的上午或傍晚进行,中午前后气温高时,药液易蒸发,降低药效,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敏感作物田。2.本品最佳使用时期为苗后早期,大豆2—3片复叶期,杂草2—5叶期,均匀喷雾。尤其对“三菜”:刺儿菜、苣荬菜、兰花菜的防治在三叶期前效果最佳。土壤潮湿,无风天气施药。3.水稻、小麦、玉米、甘蔗、油菜、亚麻、豌豆、菜豆、马铃薯、花生、瓜类、蔬菜、高粱、谷子、向日葵、苜蓿、甜菜、烟草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施药后8小时内应无雨,在极度干旱和易涝田不宜使用,以防产生药害。5.当大豆生长不良时,请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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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三元复配制剂,具有不同作用的杀草机制,能防除春大豆和夏大豆田中多种禾本科与阔叶类杂草,如马唐、稗草、狗尾草、牛筋草、反枝苋、黎、苍耳、马齿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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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不可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2.本剂不可加入其他增效剂,不可与其他除草剂混用。3.应用扇形喷嘴喷雾器效果更好,勿重喷或漏喷,喷药时防止雾滴飘移至邻近敏感作物上。本品应严格掌控用量。可根据每一耕作区的具体条件安排后茬作物,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进行。4.间作或套种大豆时,不能使用本品。5.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清洗器具时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肺部有异常反应。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灭草松中毒为主,如误服,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若判断为精喹禾灵中毒为主,如误服,需饮入食盐水冲洗肠胃,使之呕吐,避免给患者服用含脂肪的物质 (如牛奶、蓖麻油等)或酒等,可使用活性炭,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若判断氟磺胺草醚中毒为主,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储存于铁容器中,严禁与食物、饲料和种子混放,严禁猛烈碰撞和挤压。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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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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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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