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538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博爱惠丰生化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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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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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山药 |
甜菜夜蛾 |
10-17克/亩 |
喷雾 |
甘蓝 |
小菜蛾 |
4-6克/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6-8毫升/亩 |
喷雾 |
辣椒 |
烟青虫 |
3-7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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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2.使用时先用二次稀释法配成母液,再加入足量水稀释至所需浓度进行均匀喷雾处理。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山药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应于山药甜菜夜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1次,用水量每亩45—60公斤/亩,喷雾1次。4.本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山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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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生物源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小菜蛾、山药甜菜夜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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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类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药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蚕有毒,应避开蜜蜂采蜜期开花植物花期用药;避免污染鱼塘、河流等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和桑园禁用。4.用完的空包装要集中处理,以利于保护环境,切 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5.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结束后立即清洗手、脸,换洗衣服。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勿使用增强GABA及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苯丙二氮、丙戊酸等。 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藏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水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
核准日期:
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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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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