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501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丁硫克百威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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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2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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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蚜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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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在棉花蚜虫发生初期按登记用药量均匀兑水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施药结束后树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进入。4.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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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药在昆虫体内代谢为有毒的呋喃丹起杀虫作用,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具有触杀、内吸及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对防治棉花蚜虫有较好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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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施药前后10天,不得使用敌稗。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其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作为解毒药,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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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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