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359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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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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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79-101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12-14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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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大豆播种后出苗前,兑水600公斤,均匀土壤喷雾,可以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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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在杂草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致使杂草死亡。能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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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大豆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主要通过幼芽与幼根吸
收,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3.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4.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
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5.本剂除草效果受土壤湿度和温度影响
较大,天气干旱时,应在推荐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和兑水量。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及清洗器具废水,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9.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使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10.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品敏感,以防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到空气清新处。
溅入眼睛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应立即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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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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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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