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341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安林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毒死蜱 |
剂型:微囊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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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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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蛴螬 |
550-650克/亩 |
灌根 |
小麦 |
蝼蛄 |
550-650克/亩 |
灌根 |
小麦 |
金针虫 |
550-650克/亩 |
灌根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0-175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800-125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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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气温高于28℃、风速较高时应停止施药,否则容易产生中毒。
3、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4、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5、在喷施药剂后,应当设立警示标志,人、畜不得在施药后24小时内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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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毒死蜱原药、有机活性成分、水和一定比例的助剂加工制成的微囊悬浮剂,属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水稻稻纵卷叶螟及小麦地下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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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禁止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分解。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鱼类高毒,应避免在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鸟类保护区使用。
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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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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