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264 |
登记证持有人: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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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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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芹菜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00-300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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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飞虱在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施药时对准稻株基部,施药后田间保持一寸深水层5天以上;防治韭菜韭蛆在上茬韭菜收割后第二天采用毒土法,均匀撒施于土表,随后顺垄浇水;防治芹菜蚜虫于发生始盛期兑水均匀喷雾。
2.本品对豆科作物敏感,使用时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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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吡虫啉属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害虫接触药剂后,中枢神经正常传导受阻,使其麻痹死亡。产品速效性好,药后1天即有较高的防效,持效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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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禁止施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鸟毒性高,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应避免药液污染河流和池塘等,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和池塘中洗涤
3.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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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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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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