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232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小葱 甜菜夜蛾 2.5-3克/亩 喷雾
枇杷树 毛虫 2000-5000倍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3-4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枇杷树毛虫低龄幼虫发生初期用药,兑水喷雾,每亩兑水15公斤,要保证植株叶片正反两面细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小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枇杷树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0天。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 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甘蓝和小葱甜菜夜蛾及枇杷树毛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治疗,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活性药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在阴凉、通风、防雨、干燥处密封保存。请将本品放置在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的地方,并加锁保存。本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存,储存时严防潮湿与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核准日期: 2012-08-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