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682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怡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苯醚甲环唑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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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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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葱 |
紫斑病 |
60-80克/亩 |
喷雾 |
姜 |
叶枯病 |
30-60克/亩 |
喷雾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液 |
喷雾 |
蒜薹(贮藏期) |
叶枯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梢 |
金银花 |
白粉病 |
稀释600-800倍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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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梨树黑星病、姜叶枯病发病前期或初期、金银花白粉病发病初期使用,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周到,防止漏喷。
2、遇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和采花期,请勿施药。 3、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姜上的安全间隔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金银花上安全间隔期7-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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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唑类内吸杀菌剂,具有预防、治疗、铲除三重功效,施药后药液可迅速被作物吸收并传导。防治梨树黑星病、姜叶枯病、金银花白粉病有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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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铜制剂混用,以免降低其杀菌能力。
2、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抽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如桑园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用后包装物要洗净后焚毁或深埋。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皮肤,用肥皂盒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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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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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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