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634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康禾立丰生物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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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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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小菜蛾 |
5-7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9-12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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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2.施药方式为液面喷雾,宜在傍晚施药,施药时均匀、周到,特别注意对叶片背面的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防治豇豆蓟马,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天。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豇豆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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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既有胃毒作用又兼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防治甘蓝小菜蛾和豇豆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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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不可与强碱性类物质混用。4.本品属低毒,使用时需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寄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
中毒急救措施: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送医院对症治疗。3.不慎接触到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并清洗污染衣服。4.如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2%。 |
核准日期:
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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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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