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561 |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鲜胺 |
剂型:水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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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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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冬枣 |
炭疽病 |
889-1333倍液 |
喷雾 |
柑橘 |
炭疽病 |
1000-2000倍液 |
浸果 |
蒜薹(贮藏期) |
灰霉病 |
600-1200倍液 |
浸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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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柑橘采收后,选取无伤的果实在配制好的药液中浸果1-2分钟,捞起后凉干贮藏。冬枣喷雾处理,于谢花坐果后施药3次,间隔10-14天,可有效防治冬枣炭疽病的发生危害。于蒜薹采摘后、保鲜前,浸稍施药1次。2.安全间隔期:本品在柑桔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1次;冬枣上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蒜薹安全间隔期为120天,浸稍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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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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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故严禁在有水产养殖的稻田使用。用药后不得将废水水排入江河、湖泊、水渠及水产养殖区域。4.配药和施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操作本品时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5.配药时,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至少冲洗3次,并将冲洗液倒入用药装置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它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到皮肤及眼睛,一旦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同贮同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4.存贮温度在0℃-30℃间,不超过5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咪鲜胺质量浓度:450克/升。 |
核准日期:
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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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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