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527 |
登记证持有人: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苄氨基嘌呤 |
剂型:可溶液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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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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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月季 |
调节生长 |
600-800倍 |
喷雾 |
杨梅树 |
调节生长 |
700-1000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调节生长 |
400-600倍液 |
喷雾 |
樱桃树 |
调节生长 |
500-800倍液 |
喷雾 |
花椒树 |
调节生长 |
1400-2000倍液 |
喷雾 |
花生 |
调节生长 |
1400-2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调节生长 |
500-800倍液 |
喷雾 |
辣椒 |
调节生长 |
750-15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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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月季修剪后全株喷雾1—2次。2.于杨梅谢花期及幼果期各喷雾1次,每次间隔10—15天。3.于柑橘树谢花后5—7天施第一次药,间隔15天左右施第二次药。全株喷雾,主要喷幼果。在柑橘树上的施药次数不超过2次,安全间隔期为45天。4.于樱桃树盛花末期(轻抖枝条有个别花瓣掉落)第一次用药,间隔7—12天第二次用药,再间隔7—8天第三次用药,具体用药间隔天数和施药次数应根据气候、品种和栽培条件而定,全株喷雾,重点喷花果。5.在苹果树盛花末期喷雾施药一次,间隔10—14天再喷施一次。重点喷花果,勿重喷、漏喷。6.于辣椒顶芽现蕾前3—5天、顶芽现蕾后5—7天各施药1次,兑水量50—100公斤/亩,或根据田间实际农业生产兑水,全株喷雾。7.在花生出苗后15—20天左右(2—4片真叶期)喷雾施药1次,间隔10天左右(团棵期)施药第二次,全株均匀喷雾。8.在花椒谢花末期(谢花≥90%)喷雾施药1次。9.选阴天或晴天早晚喷洒,喷后6小时内遇雨应补喷。高温、干旱期使用,请适当增加兑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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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细胞分裂素,能增加叶绿素,提高光合效率,有效促进植株细胞分裂和分化,诱导花芽分化,提高花芽质量,催花促花,增加有效花;保花保果,稳果壮果,预防和减轻生理落果,提高坐果率;加速细胞分裂,促进幼果发育,调节果形,膨大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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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用清洁水配制,不与强酸性药肥混用。2.无使用经验或新作物、新品种应先试验成功后再扩大使用。3.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均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口鼻吸入和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若遇中毒,应尽快离开污染区。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有持续异状时,应送医治疗。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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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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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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