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436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水分散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核桃树 举肢蛾 5000-7000倍液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10-15克/亩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3-5克/亩 喷雾
石榴树 桃蛀螟 5000-7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成虫产卵盛期及幼虫初孵期施药。水稻和甘蓝亩水量30—50公斤/亩。2.请于下午5点后施药。若遇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作物安全性验证试验。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核桃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石榴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1.本品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害虫接触药剂后立即停止取食,6—12小时麻痹至僵死,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水稻稻纵卷叶螟,核桃举枝蛾,石榴桃蛀螟。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做好自身防护,施药时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品,应妥善保存。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中毒急救:施药时若不慎溅入眼睛及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后送医治疗。不慎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对症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2.置于儿童及家畜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核准日期: 2021-11-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