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20373
登记证持有人: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氟菌·霜霉威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687.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吡菌胺62.5克/升     霜霉威盐酸盐625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三七 疫病 80-100毫升/亩 喷雾
人参 疫病 80-100毫升/亩 喷雾
叶用莴苣 霜霉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大白菜 霜霉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小白菜 霜霉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油麦菜 霜霉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洋葱 疫病 80-100毫升/亩 喷雾
烟草 黑胫病 75-125毫升/亩 喷雾
甜瓜 霜霉病 60-80毫升/亩 喷雾
番茄 晚疫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芋头 疫病 75-100毫升/亩 喷雾
茼蒿 霜霉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西瓜 疫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辣椒 疫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马铃薯 晚疫病 75-100毫升/亩 喷雾
黄瓜 霜霉病 60-7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操作,原包装摇匀,采用“二次法”稀释配药;在配制药液时,先将推荐用量的本产品用少量水在清洁容器中充分搅拌稀释,然后全部转移到喷雾器中,再补足水量并充分混匀;推荐用水量三七、人参、甜瓜、番茄、西瓜、辣椒、马铃薯、黄瓜45—60公斤/亩,大白菜、芋头、小白菜、油麦菜、叶用莴苣、茼蒿30—45公斤/亩,洋葱40—60公斤/亩,烟草30—60公斤/亩。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2.根据作物大小,确定适合的用水量,按每亩推荐用药量施用。防治烟草黑胫病主要施用于茎基部。3.病害发生初期使用效果更佳,预计病害重发生时,使用高剂量。4.每隔7—10天施用一次。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安全间隔期:黄瓜2天,番茄和辣椒为3天,大白菜、小白菜、油麦菜、叶用莴苣、茼蒿为5天,甜瓜、马铃薯、西瓜、烟草和三七为7天,人参和洋葱为14天,芋头为45天。7.芋头每季最多使用2次,三七、人参、甜瓜、番茄、西瓜、辣椒、马铃薯、洋葱、烟草、黄瓜、大白菜、小白菜、油麦菜、叶用莴苣、茼蒿每季最多使用3次。8.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芋头、小白菜、油麦菜、叶用莴苣、茼蒿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由氟吡菌胺和霜霉威盐酸盐复配而成,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对卵菌引起的多种作物病害有效,对霜霉属和疫霉属病菌导致的病害有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防护服等,禁止饮食、饮水和吸烟等。2.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3.避免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三次清洗后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或农药经营者,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5.药液及废液严禁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本品对鱼类等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7.本产品包含有效成分氟吡菌胺和霜霉威盐酸盐,分属杀菌剂抗性管理委员会(FRAC)制定的分组43和组28。因反复使用相同作用机理产品易使真菌病原体产生抗性,本产品应与分组43和组28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进行轮换和/或混合使用,或限制每季使用次数。本产品不应与任何已明确产生抗药性的杀菌剂交替使用或混和使用。同时可通过改良栽培方法、选用抗性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天然化合物等措施管理抗性。
中毒急救措施: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2.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禁止催吐。3.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5.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6.如大量吞入,会出现以下症状:昏睡,共济失调,痉挛;无特效解毒剂,禁忌物:阿托品。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7.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原包装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避免阳光或强光源照射。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存。4.存储温度为-15℃—40℃。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2-02-24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7-29